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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律师收费标准
    由省物价局、司法厅近日联发的《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了解,《办法》规定,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和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类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比2002年出台的收费标准办法少了4类),其它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方式大致分三种: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适用不同类型案件。《办法》特别指出,所有案件均可实行计时收费。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行的律师服务收费主要参照2002年出台的《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暂行)》,此次出台的标准部分项目有所提高:如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每件的最低价由原来的400元提高到了500元,一般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每件最低价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了1000元。计时收费标准则由50-1000元/小时涨至100-2000元/小时。
    附: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细则
  一、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
  a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侦查阶段:1000-5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一审阶段:1000-10000元/件。
  2、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一审阶段:1500-15000元/件。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它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b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6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 免收
100,001元至1,000,000元1-5%
1,000,001元至5,000,000元0.5-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
50,000,000元以上部分  0.1-1%
  c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d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e上述各项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
  未曾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曾经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收取。
  二、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政府指导价标准
     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
  三、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计时收费为100-2000元/小时。
    此外,国务院或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地区,除风险代理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其它仍执行鄂价法规[2002]147号文件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