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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综述

来源:重庆风险代理律师   网址: http://www.fxdllawcq.com/   时间:2016/10/08 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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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综述

  导读:投资是指经济主体为获取经济效益而垫付货币或其他资源于某些事业的经济活动。宏观经济学中的投资与“资本形成”相联系,即为“实际投资”;金融经济学中的投资与“资产运用”相联系,即为“证券投资”。企业投资学所强调的投资包容了“实际投资”与“证券投资”。

  投资的基本特性主要表现在投资运动过程的复杂性、投资的积聚性、投资在空间和产业上的流动性、投资收益的风险性这四个方面。企业的实际产业投资活动和金融投资活动是企业投资学的主要研究对象。要准确把握企业投资的特点及投资活动的规律,必须明了企业投资的类别,按时间因素企业投资可分为一年以上的长期投资和一年以下的短期投资;按投资资金来源,可分为自有资金投资和融资投资;按投资主动性,可分为积极投资与消极投资;按投资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差别,可分为外延型投资与内涵型投资;按投资收益的高低及回收方式,可分固定收入投资和不定收入投资;按投资对象不同,可分为实际投资与证券投资,这种分类方法十分常用,实际投资是指企业建造厂房、购置和安装设备以及购买原材料等以形成产体资本为目的的活动,证券投资则是为了获得收入和资本增益而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投资体制是指国家组织、领导和管理投资经济活动所采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方式、方法,包括投资主体的确定、方式的选择、投资领域的经济关系这三方面的内容。在原先的计划体制下,只能形成单一政府投资决策主体,投资决策权集中,方式单一,且投资领域的经济关系是非商品经济性质,这是长期以来投资效益低下的重要根源。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阶段,我国的投资体制发生重大变革,形成了集权、分权、国有控股、分散这四种模式同时并存的局面,不过基于发展的观点,国有控股公司模式是我国投资模式的“热点”方面。投资体制的首要问题是确定投资主体,投资主体是指从事投资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它是投资运行的起点,也是投资权力体、投资责任体和投资利益体的内在统一,其实质是经济要素所有权在投资活动领域中的人格化。投资主体按投资者所体现的经济法律关系不同可分为自然人投资主体和法人投资主体;按投资者是否进入投资经营使用过程可分为直接投资主体和间接投资主体;按投资主体所处的地位层次可分为中央政府投资主体、地方政府投资主体、部门投资主体、企事业单位投资主体和家庭投资主体。我国的投资主体经历了从单一政府投资主体,到多元化投资主体、再到企业成为主要投资主体的历史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