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重庆风险代理律师>正文

联系我们

孙远强

手机:13008337939

电话:023-68447406

Q Q:545749130

邮箱:545749130@qq.com

证号:15001200310454463

律所: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九龙坡袁家岗中新城上城5号楼14搂(袁家岗轻轨站旁50米)

分享到: 0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紧急服务中心作业要点 (民国84年01月27日修正) 第1条 本作业要点依据财政部证券管理委员会八十三年九月廿六日(83)台财证 (三)第○一九一七号函订定。 第2条 为落实行政院灾害防救方案及强化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灾害防救体系,特于 天然灾害发生时成立有价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紧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 心),俾发挥救护功效及时提供投资人及证券商必要之协助。 第3条 前条所指天然灾害系以台湾地区所处环境经常发生之天然灾害,包括风灾 、地震与水灾等三种而言。 第4条 本中心由本公司、台湾证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证券商业同业 公会、高雄市证券商业同业公会、中华民国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及 各证券金融公司共同组成,由本公司负责召集之,并请主管机关财政部证 券管理委员会指导。前述各单位应于本作业要点公告施行时即指定专人负 责。 第5条 遇天然灾害发生时,本中心立即成立,前条各单位间可藉由专线联络电话 连系处理灾害事故。 第6条 各单位应另设专线电话供天然灾害发生时投资人及证券商寻求协助之用, 且本公司应加强宣导使用该专线电话。 第7条 投资人除利用前条所称方式寻求协助外,另可透过中华民国证券暨期货市 场发展基金会之证券投资人服务专线寻求协助。 第8条 本作业要点报奉主管机关核定后施行,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