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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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律师可以进行风险代理代理但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案件范围内代理那么哪些情况下律师不可以进行风险代理呢代理接下来为您介绍什么案件不能风险代理的有关内容代理欢迎您的阅读!

风险代理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代理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代理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代理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代理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分别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代理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代理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注意: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代理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应当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

第一代理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即律师事务所首先应当向委托人告知律师收取代理费的政府指导价代理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委托人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代理律师事务所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也就是说代理是否实行风险代理应由委托人自行选择、决定;律师事务所不能为获取高额回报代理而对委托人有所隐瞒。

第二代理对以下八类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5、刑事诉讼案件;6、行政诉讼案件;7、国家赔偿案件;8、群体性诉讼案件。

第三代理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不得超过一定的金额代理即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代理超标收取风险代理费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代理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风险代理费一般是按当事人最终通过代理人的代理活动实现的标的额收取的代理该标的额来源于其他当事人代理收取过高的风险代理费实际上是一种“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行为。前述案例中代理某律师事务所请求支付高额代理费用之所以未获全部支持代理原因之一就在于其把抚养费亦算入了风险代理收费的标的额范围代理而实际上对于抚养费是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